第三期、第四期生態環境體制改革與企業環境精細化管理培訓班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生態興則文明興,生態衰則文明衰。”近幾年各項環保法律相繼修訂,尤其是《環境稅法》和《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的頒布,體現了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決心,對新形勢下環境管理制度體系、環境監督管理體系、地方政府和污染型企業、第三方環保機構的社會化服務提出諸多改革措施。 《管理辦法》明確了排污者責任,強調守法激勵、違法懲戒;規定了企業承諾、自行監測、臺賬記錄、執行報告、信息公開等5項制度。為強化落實排污者責任,目前各個排污企業對我國近期多方面的精細化環境管理和簡政放權后的第三方服務市場極為關注,也有許多疑惑。
為此中國環境科學學會聯合環球智庫(北京)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共同舉辦“生態環境體制改革與企業精細化管理培訓班”。
一、培訓內容
第一講 生態文明建設體制改革
1、十八大提出生態文明建設宏偉藍圖
2 、十九大對生態文明建設作出新的重大部署
3、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提出優先領域
4、環保法律修訂與環保體制改革
5、生態環境會議提出的兩階段目標
6、企業面臨的環境責任和環境風險
7、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對領導干部提出的新要求
第二講 《固廢法》再次修改與固體廢物規范化
1、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的的法律依據、制度、標準
2、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的界定與認定
3、《固廢法》修訂與《危險廢物名錄》的解讀
4、工業固體廢物規范化管理程序
5、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的主要內容
6、兩高就環境污染犯罪第三次出臺專門司法解釋
7、《建設項目危險廢物環境影響評價指南》
8、《危險廢物鑒別工作指南》
9、《環境稅法》對排放固體廢物環境稅的政策
10、《危險廢物產生單位管理計劃制定指南》
11、危險廢物處置市場分析
第三講 《大氣法》修訂 與工業VOC管控與核算
1、《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解讀
2、國家VOC 污染控制管理法規、制度、政策
3、VOC 的主要來源
4、VOC控制的重點行業和標準
5、 VOC 重點污染行業的管理要求
6、 VOC 主要控制技術
7、 VOC 治理成本分析
8、工業行業的VOC排放量核算與監察
9、VOC控制技術為第三方服務提供市場
1、《水污染防治法》修改釋義
2、《水十條》對全面控制工業污染物排放的要求
3、 造紙行業水污染排放監督與自查要點
4、印染行業水污染排放監督與自查要點
5、電鍍行業水污染排放監督與自查要點
6、焦化行業水污染排放監督與自查要點
7、皮革行業水污染排放監督與自查要點
第五講 《土十條》及土壤修復技術
1、《土壤污染防治法》解讀
2、《土十條》解讀
3、土壤修復技術
4、土壤地下水修復技術
5、土壤檢測、詳查及修復的第三方服務市場
6、《土壤污染防治法》頒布后的環境執法要求
第六講 新《環保法》與環境管理制度改革
1、《環保法》修訂解讀
2、環境管理制度改革
3、《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與五項配套制度
4、企業環境監測制度改革
5、企業環境管理臺賬制度
6、排污許可執行報告
7、企業環境信息公開
8、污染治理可行技術管理體系
9、排污許可證的核查與環境執法
10、《環境稅法》及相關文件解讀
11、稅費平移
12、排污量核算的依據的技術規范
13、排污量與環境稅計算方法
二、培訓對象
1、排污企業
2、環評、環境監測、檢測、咨詢等服務機構
3、污廢水治理、廢氣治理、固危廢治理等治理機構
4、環境科研機構、院校
5、各級環保部門相關工作人員
三、培訓時間、地點
第三期:
培訓時間:2018年12月6日至12月7日
報到時間:2018年12月5日(全天報到)
報名截至日期:2018年12月3日(報名后需在三個工作日內匯款)
培訓地點:浙江杭州
第四期:
培訓時間:2018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
報到時間:2018年12月19日(全天報到)
報名截至日期:2018年12月17日(報名后需在三個工作日內匯款)
培訓地點:廣東廣州
四、收費標準與證書頒發:
1、培訓費用:每培訓班收費3500元/人,包括培訓費、資料費、證書費等。由中國環境科學學會收取培訓費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請在匯款時備注“第三期(或第四期)企業環境精細化管理培訓班(參加培訓人員姓名)”,多位人員參加則在括號內逐一填寫參加人員姓名;例:第三期(或第四期)企業環境精細化管理培訓班培訓費用(小明/小華/小雷)。食宿可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2、證書頒發:學員完成全部課程,經考核合格,將由中國環境科學學會頒發《環境保護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證書》。
五、報名及聯系方式:
1、請于培訓開班前至少一周前填寫報名表。
2、報到時需交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1寸2張,身份證復印件1份,學歷證書或職稱證書復印件各1份。
3、報名聯系方式:周老師 010-53031201 18510152030
六、監督電話:
中國環境科學學會:010-82211021 劉永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