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第五、六期土壤污染防治新標準及土壤地下水修復技術專題培訓班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土壤污染防治法》已于2019年1月1日實施,同時我國的生態環境保護也邁入新的篇章。《工礦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自 2018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等標準為土壤修復提供了直接依據。為推進全國土壤污染防治計劃的實施,提高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與修復技術創新,遏制土壤與地下水污染,改善土壤環境質量,進一步解讀《土壤污染防治法》、《排污許可制》等相關法律法規,加強生態環境和其他相關部門能力水平,降低排污單位的環境管理成本和法律風險,提高第三方環境服務單位的業務能力我會決定與北京鵬運通達技術培訓有限公司共同舉辦土壤地下水修復技術與企業環境管理專題培訓班,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訓內容
(一)土壤污染防治政策、制度及法律法規解讀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立法背景及要點解析
2.《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各類違反行為;
3.《工礦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 控標準(試行)》《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等要點解析;
(二)土壤污染現狀調查內容及技術專題
1.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制定;
2.土壤污染現狀調查報告編制;
3.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及報告編制;
4.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技術;
5.實施風險管控效果評估、修復效果評估及效果評估報告編制;
(三)土壤及地下水調查監測、污染整治技術方法、風險評估及應用
1.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基本要求;
2.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監測方法和評估;
3.工礦企業、農用地、建設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環境風險管控;
4.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與修復的相關要求與評估;
5.工礦企業、政府及有關部門、第三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法律職責;
6.企業、政府及有關部門、個人、第三方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環境管理法律責任。
(四)現階段企業環保目標及責任
1.十八大提出生態文明建設宏偉藍圖;
2.十九大對生態文明建設作出新的重大部署;
3.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提出優先領;
4.現階段企業環境責任、環境風險、環境保護目標;
(五)新《環保法》與排污許可管理
1.《環保法》修訂解讀;
2.《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與五項配套制度;
3.排污許可執行報告;
4.企業環境管理臺賬制度;
5.排污許可證的核查與環境執法;
二、培訓對象
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土壤污染調查及修復工作的領導及業務骨干;環境監測站、環境科研院所等直屬單位、大專院校的相關科研技術人員;污染農田、場地的各類業主單位、工程勘查公司、場地調查公司、修復工程公司、環境檢測公司、設備儀器及其他從事土壤與地下水有關工作的相關人員、企業環境管理相關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第三方環境保護公司土壤環境管理人員和監測技術人員。
三、培訓時間及地點
第五期 2019年4月26日-28日(26日報到) 南京
第六期 2019年5月17日-19日(17日報到) 成都
四、收費標準及證書頒發
1.培訓費用:培訓班收費2800元/人,包括培訓費、資料費、證書費等。由中國環境科學學會收取培訓費并開具發票,請在匯款時備注第五期(或第六期)“土壤地下水修復技術培訓班(參加培訓人員姓名)”,多位人員參加則在括號內逐一填寫參加人員姓名,例:第五期(或第六期)土壤地下水修復技術培訓費用(小明/小華/小雷)。食宿可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2.證書頒發:學員完成全部課程,經考核合格,將由中國環境科學學會頒發《專業技術人才培訓證書》。
五、報名及聯系方式
1.報到時需交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1寸2張,身份證復印件1份,學歷證書或職稱證書復印件各1份。
2.報名聯系方式:會務組收到報名回執后,將在開班前7日內發放《培訓班報到通知書》,告知培訓具體地址、課程安排等。
聯系人:王 巖 13264269166 聯系電話:010-89717932
傳 真:(010) 010-89717932 郵 箱:851412870@qq.com
六、監督電話
中國環境科學學會:010-82211021 劉永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