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第八期環境污染損害鑒定評估及環境污染訴訟專家輔助人培訓班”的通知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于2017年底印發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要求,通過在全國范圍內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進一步明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范圍、責任主體、索賠主體、損害賠償解決途徑等,逐步建立生態環境損害的修復和賠償制度。
為貫徹落實為貫徹落實兩高三部《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有關問題座談會紀要》當中對于關于生態環境損害標準的認定及《關于嚴格準入嚴格監管提高司法鑒定質量和公信力的意見》(司發〔2017〕11號)。為加快提高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專業團隊技術水平,同時貫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122、123條中的專家證人的規定。中國環境科學學會定于2019年9月舉辦“第八期環境污染損害鑒定評估及環境污染訴訟專家輔助人”培訓班,歡迎相關單位和技術管理人員積極參加。
現將培訓班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環境保護科研單位環境污染相關研究課題組以及大專院校環境法醫、環境法學、環境科學相關老師;各級環境執法人員、各級公安系統物證中心相關人員、各級人民法院(檢察院)相關人員;環境評價以及咨詢機構相關管理及技術人員、司法鑒定機構負責人及鑒定人、律師事務所環境法律師;石化、冶金、制藥、造紙等企業安環人員以及有意向從事環境污染損害鑒定評估事務相關人員。
二、培訓內容
(一)環境污染相關國家政策解讀:
1、最新環境保護法律重點條款解讀及其實施效果
2、《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相關政策及重點條款解讀
3、《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方案》政策解讀
4、環境污染損害鑒定相關機遇與法律政策解讀
5、最新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相關司法解釋解讀
6、最新環境污染損害鑒定機構登記及行業管理相關政策解讀
7、《關于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意見》相關政策解讀
8、環境訴訟相關法律和政策重點條款的解讀
9、《土壤污染防治法》解讀
10、《水污染防治法》解讀
11、環境損害評估推薦方法(第II版)解讀
(二)環境污染損害鑒定評估技術:
1、環境法醫學
2、環境現場勘查與環境監測技術方法
3、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的內容
4、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相關法律機制
5、環境污染損害賠償取證方法及因果關系判斷
6、污染場地環境風險調查
7、環境責任保險現場勘查與評估技術方法
8、環境污染訴訟專家輔助人相關的職責與要求
9、環境訴訟證據、舉證質證與環境司法鑒定
10、環境損害鑒定及評估委托合同的制定
11、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報告的制定
12、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污染損害評估工作程序
(三)相關案例分析:
1、環境污染損害鑒定評估案例分析
2、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經濟評估案例分析
3、海洋環境污染損害評估技術方法與典型案例
4、工業污染環境損害鑒定評估中的應用研究及典型案例
5、流域生態環境資源損害評估及典型案例
6、農業環境損害賠償技術方法及典型案例
7、環境民事訴訟案例—鑒定
三、時間、地點、承辦單位
時間:2019年09月20-23日(20日全天報到)
地點:北京市
承辦單位:陜西綠之途生態環境管理有限公司
報名截止日期:09月13日(報名后需在三個工作日內匯款,培訓將開具普通增值稅發票)
四、收費與證書
1.培訓費用:3500元/人,包括培訓費用、資料費、證書費等。由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統一開具發票,食宿可統一安排,費用自理。(請在匯款時備注“第十期環境損害培訓費用(參加培訓人員姓名)”,多位人員參加則在括號內逐一填寫參加人員姓名,例:第十期環境損害培訓費用(小明/小華/小雷)。個人匯款請備注準確的發票抬頭)
2.證書頒發:學員完成全部課程,經考核合格,將榮獲中國環境科學學會頒發《環境污染損害鑒定評估及環境污染訴訟專家輔助》環境保護專業技術人才培訓證書。
3.證書效力:該證書可作為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從業人員能力考核的證明,可作為崗位聘任、專業定級和參與繼續教育的水平依據(繼續教育計24學時)。
五、報名及聯系方式
1.請將《報名表》于開班前傳真或電郵至會務組,經核實確認,會務組提前以電郵方式發送《學員報到須知》。
請在報名表中正確填寫“發票抬頭”、“納稅人識別號”等信息,如無特殊情況,已開發票不予更換。
2.報到時需交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1寸2張,身份證復印件1份,學歷證書或職稱證書復印件各1份。
3.報名咨詢老師:朱武科 (18910262511 010-52886649 )
4.監督電話:中國環境科學學會 王梓瑄(010-62210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