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通報國家生態環境科普基地綜合評估結果的函
根據《國家生態環境科普基地管理辦法》(環科財函〔2019〕74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關于開展國家生態環境科普基地綜合評估工作的通知》(環辦科財函〔2021〕316號)有關要求,生態環境部、科技部對第一批至第六批75家國家生態環境科普基地(以下簡稱科普基地)開展了綜合評估工作。現將綜合評估結果予以通報(見附件)。
通過評估發現,大多數科普基地能夠按照定位要求,圍繞中心工作,展示生態文明實踐成果和生態環境科技成果,積極開展生態環境科普活動,促進了全社會環境意識和科學素養的整體提升,為傳播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營造了良好的社會氛圍。其中,北京排水科普館等26家科普基地積極發揮科普的引領和示范作用,綜合評估結果為“優秀”,特此提出表揚。
同時也發現,個別科普基地存在履行科普職責不到位、管理水平不高、經費投入不足、科普活動創新不夠、出現問題應報未報等問題。其中,漢能清潔能源展示中心、成都市錦江區白鷺灣濕地和“垃圾的歸宿”環保科普公園3家科普基地綜合評估結果為“不合格”。經研究,責成漢能清潔能源展示中心和成都市錦江區白鷺灣濕地開展為期一年的整改,撤銷“垃圾的歸宿”環??破展珗@的“國家生態環境科普基地”稱號。
請各地加大對科普基地的支持和指導力度,總結一批好的科普項目、成果和經驗做法,積極宣傳推廣。請各科普基地及其依托單位認真履行相關職責,加強科普基地管理和建設,加強交流學習,創新科普工作方式方法,提升科普服務效能,切實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生態文明建設發揮積極作用。請需要整改的科普基地在一年內完成整改工作,整改情況經省級生態環境和科技主管部門審核后報送生態環境部和科技部。生態環境部會同科技部將組織進行復核,整改仍未達到《管理辦法》相關要求的將撤銷科普基地稱號。被撤銷稱號的不得再以科普基地名義開展相關工作和施行相關政策。
附件:國家生態環境科普基地綜合評估結果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科技部辦公廳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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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國家生態環境科普基地綜合評估結果